公告声明

固利资产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   2016-12-01 本文章2059阅读

公司近期发现有人以“上海富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富隆资产”)名义进行私募基金业务营销活动,并在其宣传材料上将“固利资产”列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,造成“固利资产”是“富隆资产”的合作伙伴之假象。“固利资产”特此声明:“固利资产”从来没有作为管理人或投资顾问与“富隆资产”开展任何私募基金营销、推广或合作形式的活动或业务。“固利资产”对“富隆资产”名义发表的内容概不负责;“固利资产”概不对因上述“富隆资产”而产生或因依赖上述“富隆资产”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。本公司保留向相关人士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请投资者自行甄别相关网站信息,自行审查有关信息真实性。“固利资产”重申概不对因上述“富隆资产”而产生或因依赖上述“富隆资产”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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